1、 各部门如有公物维修、物品搬运时,请各部门自行下载并填写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印制的维修派工单,按内容、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等详细填写相关内容;
2、并将填写好的派工单交物业公司;
3、物业公司根据实情维修;物业公司不能确定的则报后勤管理处;
4、 后勤管理处安排物业公司或后勤服务集团维修;
5、 按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维修工作制度》凡是预算达到500-1000元的维修项目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,预算超过1000元的维修项目须报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6、 维修结束后维修项目上报部门应认真验收并签字,后勤管理处审核后方可上报结算维修费用。